根据河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冀扶【2015】4号、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冀扶办联【2015】1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确定我行与中国农业银行孟村回族自治县支行并列成为我县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合作银行。我行将秉持省领导、县领导精神,大力做好扶贫富民工程,确保我县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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